感事漫述与王乐用(其一)
明 · 陈献章
丁侯为县时,不与谒者通。
古称奉法吏,秉笔惟至公。
古称奉法吏,秉笔惟至公。
鉴赏
这首诗是明代学者陈献章所作的《感事漫述与王乐用(其一)》中的片段。诗中描述了丁侯担任县令期间,严格遵守古代执法者的标准,坚持公正无私,不与负责传达皇帝命令的谒者交往。诗人通过丁侯的形象,赞扬了那种廉洁奉公、不阿权贵的官吏风范。这种对公正执法的推崇,体现了作者对于理想政治官员的期待和对社会公正的呼唤。
这首诗是明代学者陈献章所作的《感事漫述与王乐用(其一)》中的片段。诗中描述了丁侯担任县令期间,严格遵守古代执法者的标准,坚持公正无私,不与负责传达皇帝命令的谒者交往。诗人通过丁侯的形象,赞扬了那种廉洁奉公、不阿权贵的官吏风范。这种对公正执法的推崇,体现了作者对于理想政治官员的期待和对社会公正的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