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国学网>诗词大全>述婚(其四)赏析

述婚(其四)

明末清初 · 屈大均
霸陵能共隐,不复慕姬姜。
乐我惟綦缟,娱亲在酒浆。
心悬珠海月,泪洒雁门霜。
愿作双鸿鹄,南飞返故乡。

鉴赏

这首诗《述婚(其四)》由明代末年至清代初期的诗人屈大均所作。诗中表达了一种深沉的情感与对未来的憧憬。

首句“霸陵能共隐”,以历史上的霸陵为背景,暗示了诗人希望与爱人共同隐居,远离尘嚣,追求心灵的宁静与自由。接着,“不复慕姬姜”一句,借古代美女姬和姜的典故,表达了诗人对传统婚姻观念的超越,不再向往那些表面的华丽与虚名,而是追求内心的真正契合与情感的真实。

“乐我惟綦缟,娱亲在酒浆。”这两句描绘了诗人与爱人的生活情趣,綦缟指的是精美的丝织品,这里象征着生活的美好与精致;而“酒浆”则代表了欢聚与亲情的温暖。这两句强调了诗人对简单而纯粹生活的热爱,以及与亲人共享欢乐的重要性。

“心悬珠海月,泪洒雁门霜。”这两句运用了自然景象的比喻,珠海月象征着诗人内心深处的期盼与梦想,而雁门霜则可能代表了面对困难与挑战时的艰难与冷酷。这两句表达了诗人对未来充满期待的同时,也预示着可能会遇到的挑战与困难。

最后,“愿作双鸿鹄,南飞返故乡。”诗人表达了希望与爱人像鸿鹄一样,共同飞翔,最终回到他们共同的故乡。这不仅体现了对爱情的向往,也蕴含了对家庭与归属感的深切渴望。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细腻的情感描绘和生动的意象运用,展现了诗人对于理想生活、爱情与家庭的深刻思考和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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