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日项颊颧咽肿痛发中有疮
宋末元初 · 方回
有生必死理之常,酒到何为不举觞。
未问刘伶坟上土,何妨张咏鬓边疮。
叔和解诀行尸脉,仲景工言越婢汤。
知命吾当谢医药,服膺参也战兢章。
未问刘伶坟上土,何妨张咏鬓边疮。
叔和解诀行尸脉,仲景工言越婢汤。
知命吾当谢医药,服膺参也战兢章。
拼音版原文
注释
有生:指活着的生命。必死:指生命的必然终结。
刘伶:古代嗜酒之人,此处借以表达饮酒。
坟上土:象征死亡。
张咏:古人,此处可能表示即使面临困境也不放弃生活。
鬓边疮:比喻年老或疾病。
叔和:晋代名医王叔和。
行尸脉:形容病人虚弱如行尸。
仲景:东汉名医张仲景。
越婢汤:张仲景的著名药方。
知命:理解并接受命运。
医药:指治疗疾病的手段。
参也:曾参,孔子弟子,这里代表谨慎的态度。
战兢章:形容深感敬畏,战战兢兢。
翻译
生而必死,这是世间常理,既然如此,为何不举杯畅饮呢。还未去问刘伶墓上的尘土,又何妨像张咏那样,即使鬓发斑白也无妨。
叔和的医术能解除病人的痛苦,如同行尸走肉般恢复生机,仲景则擅长运用越婢汤这样的良方。
既然明白命运,我就应当告别药物,深记曾参的敬畏生命之道,心中充满敬畏与谨慎。
鉴赏
这首诗是宋末元初时期诗人方回的作品,展现了诗人面对病痛时的豁达与幽默。诗中“有生必死理之常,酒到何为不举觞”两句表达了一种顺其自然的人生态度,既然生老病死是生命的常态,那么在能够享受的时候,为何不放开手脚去品尝生活中的美好呢?这里借“酒”来象征着人生的快乐与享受。
接下来的“未问刘伶坟上土,何妨张咏鬓边疮”则是用典故表达诗人的态度。刘伶是东汉时期的隐士,以不问世事著称,而张咏是南朝宋的文学家,其头发旁有疮。这里诗人通过这两个形象,表达了自己面对个人疾病时的豁达,不去过分关注身体上的小恙。
“叔和解诀行尸脉,仲景工言越婢汤”两句中提到的“叔和”通常指的是张仲景,即东汉名医张机,他在《伤寒论》中有解剖尸体研究脉象的记载;而“仲景”则是著名医生张机的字,越婢汤是他所创制的一种治疗妇科疾病的药方。诗人通过这些医学典故,表达了自己对待疾病态度,即便是在痛苦中,也能保持一种学术探索的兴趣和乐观。
最后,“知命吾当谢医药,服膺参也战兢章”则是诗人自言,既然明白了生命的规律,那么就应该感激那些为自己治疗疾病的医生与药物。即使是在服用苦味的中药(这里以“膺参”代指)时,也能保持一种不畏艰难的心态。
这首诗通过对待命运、疾病和生活的哲学思考,展现了诗人在困境中的积极与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