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本犹可锄,而况此䄺稗
出处:《去郡三思 其二》
宋 · 方岳
我思老任棠,规我一本薤。
薤本犹可锄,而况此䄺稗。
拔之血人指,咄咄吁可怪。
吾斯以为常,未敢以为戒。
薤本犹可锄,而况此䄺稗。
拔之血人指,咄咄吁可怪。
吾斯以为常,未敢以为戒。
注释
我:第一人称代词,我。思:思念,怀念。
老任棠:历史人物,此处指代某位值得尊敬的人。
规:教导,规范。
一本薤:比喻一本深奥的教诲或原则。
犹:尚且,还。
锄:农具,这里指去除。
䄺稗:杂草,比喻不好的事物。
拔:拔除,抽出。
血人指:鲜血染红的手指,形容用力过猛或情况严重。
咄咄:惊叹声。
吁:表示惊讶或感叹。
斯:这,这个。
以为:认为。
常:常态,习惯。
戒:警惕,鉴戒。
翻译
我怀念老任棠,他的教诲如同一本韭菜。韭菜根还可用锄头除去,更何况这些杂草呢。
连根拔起时,鲜血染红了人的手指,真是令人惊异。
我已习惯这种艰辛,却不敢以此为鉴戒。
鉴赏
这首诗是南宋时期的文学家方岳所作,名为《去郡三思(其二)》。诗中的语言质朴自然,情感真挚,通过对友人老任棠赠送的一本草药薤的回忆,表达了作者对于朋友间相互规劝、共同进退的深厚情谊。
“思”字在这里体现了诗人的怀念之情,而“一本薤”则是诗人与老任棠友情的象征。薤是一种可以食用的草本植物,常用来比喻平凡而有益的事物。诗人通过对薤的描述,表达了他对于朋友之间能够直言相劝、共同成长的珍视。
“拔之血人指”一句生动地描绘了薌尖锐利,拔时不慎易伤手指的情景,这里的“咄咄吁可怪”,则是诗人对这种痛楚感受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他对于友情纯挚、无私之深切体会。
最后,“吾斯以为常,未敢以为戒”表达了诗人对这份友谊的珍视,他认为这不仅仅是一种日常的情感交流,更是一种精神上的慰藉和支持。然而,他也明白,这样的情谊虽然宝贵,却不能轻易将其视作警世之鉴,而应更加珍惜与维护。
整首诗通过对薤的描写,展现了诗人对于友情的深刻理解和珍视,以及他对于生活中小事所蕴含的人生哲理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