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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春三十四,花落委庭除

出处:《哭侍妾梁氏文姞
明末清初 · 屈大均
十六归吾室,兰云覆额初。
王家桃叶似,石氏懊侬如。
未老铅笔洗,长贫笔墨疏。
芳春三十四,花落委庭除

鉴赏

这首诗是明代末期至清代初期诗人屈大均所作的《哭侍妾梁氏文姞》组诗的第一首。通过诗中的描述,我们可以感受到诗人对亡妻深切的哀悼之情。

首句“十六归吾室”,点明了妻子在十六岁时成为诗人家庭的一员,表达了诗人对这段美好婚姻的怀念。接着,“兰云覆额初”一句,以兰花和云彩比喻妻子的美貌,形象地描绘出她初入诗人家庭时的清新脱俗。

“王家桃叶似,石氏懊侬如”两句,运用典故,将妻子比作王献之的爱妾桃叶和石崇的侍妾懊侬,进一步赞美了妻子的美丽与才情,同时也暗示了她如同古代佳人一般,有着不凡的魅力和才华。

“未老铅笔洗,长贫笔墨疏”两句,诗人以自己未老却因贫穷而无法经常挥毫泼墨,来表达对妻子的思念和对过往时光的追忆。这里不仅体现了生活的艰辛,也流露出诗人对妻子陪伴自己度过艰难岁月的感激之情。

最后,“芳春三十四,花落委庭除”两句,以芳春时节的三十四岁作为时间的标记,既是对妻子生命短暂的感慨,也是对春天易逝、人生无常的无奈。花落庭除,象征着妻子的离世,以及诗人内心深处的哀痛与孤独。

整首诗情感真挚,语言优美,通过对亡妻生前美好时光的回忆,以及对失去她的哀伤与怀念,展现了诗人深沉的情感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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