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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之要本无,既得乃固有

元 · 刘鹗
失之要本无,既得乃固有
但知贫为常,未知贱者丑。
贫贱与得失,命矣果谁咎?万态森前陈,凝然袖吾手。

鉴赏

这首诗是元代诗人刘鹗的《浮云道院诗二十二首,并引(其九)》中的一段,主要表达了对人生得失和贫贱命运的哲思。诗人认为,失去的根本原本就没有,得到的东西才是实在的。他强调了贫穷和低贱并非永久不变,人们往往只关注贫穷的常态,却忽视了身处低位者的艰辛。诗人进一步提出,贫贱与得失都是命中注定,不应归咎于任何人。面对世间万象,他选择保持超脱的态度,静观其变,袖手旁观。整体上,这首诗体现了道家的无为而治和顺应自然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