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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生已是前人事,应将长生与后人

明末清初 · 陈恭尹
丰啬从来理必均,况于取义与成仁。
舍生已是前人事,应将长生与后人

鉴赏

这首诗是明代诗人陈恭尹在明末清初时期的作品,名为《送黎方回归耕罗浮二首(其二)》。诗中探讨了生命的价值、取义成仁的道德观念以及对后人的责任感。

“丰啬从来理必均”,开篇即点明了自然界的规律与人类社会的伦理原则应当保持平衡和谐。“丰啬”指的是丰饶与匮乏,这里比喻资源的分配与利用。强调了无论是在自然界还是社会中,资源的分配都应遵循一定的公平原则,不可过于偏颇。

“况于取义与成仁”,进一步阐述了在面对道德抉择时,应当坚持正义与仁慈的原则。取义,即追求大义;成仁,则是实现仁德。这两者是道德修养的重要体现,体现了个人在面对是非善恶时,应秉持的高尚情操和行为准则。

“舍生已是前人事”,引用了“舍生取义”的典故,强调了为了正义事业不惜牺牲个人生命的崇高精神。这不仅是对历史英雄的赞颂,也是对后世的一种激励,鼓励人们在面对不公与邪恶时,勇于站出来,为正义而战。

“应将长生与后人”,最后两句表达了诗人对于生命的深刻思考和对未来世代的责任感。他认为,不仅要在自己的生命中追求意义和价值,更应该为后人留下有益的东西,无论是物质财富还是精神遗产,都是对未来的投资和贡献。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探讨生命的价值、道德原则以及对后人的责任,展现了诗人对人生哲理的深刻洞察和对社会伦理的深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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