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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寻常喜雨诗,言存轨物类臧僖

不是寻常喜雨诗,言存轨物类臧僖
相将归贺天朝雨,定有忠言结主知。

鉴赏

这首诗《夏四月不雨守臣不职之罪也将有请于神雨忽大作陈贺州有诗赞喜次韵以酬》是宋代诗人王十朋所作,通过诗中的内容,我们可以感受到诗人对雨水的期待以及对自然现象与政治关系的微妙联系的理解。

首句“不是寻常喜雨诗”,表明这并非一首普通的赞美雨水的诗歌,而是有着更深层次的寓意和情感。接着,“言存轨物类臧僖”一句,进一步揭示了诗中蕴含的哲理,即言语中所体现的道理如同臧僖(古代贤臣)的行为准则一样,具有指导意义和道德价值。

“相将归贺天朝雨,定有忠言结主知”则表达了诗人对于雨水降临的喜悦,并暗示着这种自然现象可能带来的政治影响,即雨水的到来预示着君主将会听到忠臣的谏言,从而有所作为。

整体而言,这首诗不仅赞美了雨水的珍贵,还巧妙地融入了对政治清明和社会和谐的期盼,展现了诗人深邃的思想和对社会现实的敏锐洞察。通过诗歌的形式,王十朋传达了对理想政治状态的向往,以及对自然与人类社会之间和谐共生关系的深刻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