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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风起,烧野田

出处:《童男取寡妇
元末明初 · 杨维桢
童男齿十六,寡妇六六年。
俯就寡妇妃,还受壮女怜。
壮女拊膺,蹋地呼天。
俾妻鬼夫,宁作生口,老死不传。
火风起,烧野田
野鸭逐胡雁,胡能牵连飞上天。

鉴赏

这首诗描绘了一个十六岁的童男与年长的寡妇之间的复杂情感纠葛。诗中,童男自愿娶了六十六岁的寡妇,这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可能被视为不寻常的选择。然而,他的行为引起了壮年女子的嫉妒和悲愤,她们认为童男应该被同情,而不是成为别人的配偶,宁愿他作为活人而非鬼魂的妻子度过一生,甚至愿意老死也不愿他被接纳。

接着,诗中通过比喻,将童男与寡妇的关系比作火风焚烧田野,暗示了社会舆论的激烈反对和动荡不安。野鸭追赶着胡雁,象征着人们对于这种婚姻的不理解和排斥,甚至希望他们无法逃脱这样的命运,永远无法飞翔到正常人的生活中去。

整体来看,这首诗以鲜明的形象和生动的比喻,揭示了当时社会对不同寻常婚姻的强烈反应,以及个人在传统道德压力下的无奈选择。杨维桢以其独特的笔触,展现了元末明初社会的伦理冲突和个人命运的悲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