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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能胜水,火不胜水,其火遂灭

出处:《治乱吟五首 其四
宋 · 邵雍
火能胜水,火不胜水,其火遂灭
水能从火,水不从火,其水不热。
夫能制妻,夫不制妻,其妻遂绝。
妻能从夫,妻不从夫,其妻必孽。

注释

火:指燃烧的物质或力量。
胜:克制,压制。
水:比喻对方或情况。
遂:于是,就。
灭:熄灭。
从:顺从,跟随。
不从:不顺从,违背。
热:加热,使热。
夫:丈夫。
制:控制,驾驭。
妻:妻子。
绝:断绝,破裂。
孽:罪过,问题。

翻译

火焰可以克制水,但反过来却不行,火焰因此熄灭。
水能够顺应火,但如果反过来就不行,水也就不会被加热。
丈夫能驾驭妻子,但如果反过来,妻子就不再服从,关系破裂。
妻子如果顺从丈夫,反之则会违背,这样的妻子必定会有问题。

鉴赏

这首诗以日常生活中的自然现象和夫妻关系为例,寓言式的阐述了治家与社会治理的道理。首句“火能胜水,火不胜水,其火遂灭”比喻强势一方若不能持续压制,最终会失去控制;“水能从火,水不从火,其水不热”则表示顺从的力量可以使关系保持平衡,过于强硬会导致对立。

接下来,“夫能制妻,夫不制妻,其妻遂绝”暗示家庭中丈夫应当适度管理,否则妻子可能会离心;而“妻能从夫,妻不从夫,其妻必孽”则强调妻子应适度顺从,过度反抗可能导致家庭矛盾。

整体来看,邵雍通过这四句诗,揭示了权力与服从之间的微妙平衡,以及在人际关系中适度原则的重要性。这种寓言手法在古代诗词中常见,用来传达深刻的社会和道德教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