槱
槱 部 首
木
部外笔画
11
槱总笔画
15
槱 结 构
左右结构
槱造字法
繁体字
槱
槱统一码
U+69F1
槱五笔86
SSGO
槱五笔98
SSGO
槱 仓 颉
DMWF
四角号码
41936
汉字编号
7910
槱字带声调的拼音/注音
yǒu ㄧㄡˇ
槱字笔顺
横竖撇捺横竖折撇折横横捺捺捺捺 槱的笔顺
基本含义
● 槱 yǒu ㄧㄡˇ ◎ 堆积:“芃芃棫朴,薪之槱之。” ◎ 木柴:“桂樟柟栌,剪为槱薪”。 ◎ 烧,熏。
在汉语字典中的意思
[①][yǒu][《廣韻》與久切,上有,以。][《廣韻》余救切,去宥,云。](1)聚积木柴以备燃烧。(2)木柴。(3)烧;熏。
音韵参考
[上古音]:幽部喻四母,jiu[广 韵]:與久切,上44有,yǒu,流開三上尤以[平水韵]:下平十一尤·上声二十五有·去声二十六宥[国 语]:yǒu,yóu[粤 语]:jau5
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释 【辰集中】【木字部】 槱; 康熙笔画:15; 页码:页547第17【唐韻】與久切【集韻】【韻會】以九切【正韻】云九切,𠀤音酉。【說文】積木燎之也。【詩·大雅】薪之槱之。【傳】槱,積也。【箋】豫斫以爲薪,至祭皇天上帝及三辰,則聚積以燎之。【周禮·春官】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或作禉、梄,通作蕕。 又【廣韻】【集韻】【韻會】余救切【正韻】爰救切,𠀤音柚。又【集韻】【韻會】【類篇】𠀤夷周切,音猶。義𠀤同。考證:〔【說文】積火燎之也。〕 謹照集韻原文積火改積木。〔通作楢。〕 謹照集韻原文楢改蕕。字源字形
字源演变:






